举例说明

某考生学习《会计学(函授)》的课程,课程考核分为:

(一)学习时间

  学习时长占比30%:

  考核标准:实际学习时长与要求学习时长的比例,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。实际学习时长大于或等于要求学习时长,则该项得分为100分。

  例:课件的总时长为50小时,则要求学习时长为30小时;考生实际学习时间为15小时,则该项考核成绩为(15÷30)×100=50分。

(二)课堂作业

  课堂作业占比10%。课堂作业可以反复做,目的是鼓励考生多做练习,通过反复练习巩固学习。

  函授课程分为2至4个课堂作业。课堂作业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而成,用于检测本阶段的学习效果。

  考核标准:阶段测验可以反复做,取最高分计入成绩。取所有课堂作业的平均正确率,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。

(三)期末考试

  按照南宁师范大学规定时间上机考试。期末考试是从题库随机抽取组成综合考查试卷。

  考核标准:为增加随机抽题的公平性,允许考生最多抽取两套题,取两次答题中较高分计入成绩。

  例:考生两套期末考试试题分别得分为90分、60分,取两者中较高分90分作为该项考核成绩。

考生实际学习情况:

  考生在201801学期学习《会计学(函授)》,课程各考核项得分如下:

考核项及比例 实际得分
学习时间 学习时长 30% 50分
课堂作业 课堂作业 10% 90分
期末考试 60% 90分

考生会计学(函授)课程成绩

=(50×30%) + (90×10%) + (90×60%)

= 78分